据2011年6月17日新华网报道:广东茂名原副市长杨光亮涉贪将受审 财产超亿元。根据广东省纪委的通报,杨光亮大肆收受红包、索贿受贿,还将收得的赃款放高利贷、购买14套房产,并包养情妇,生活奢侈、糜烂。
这里我不禁要试问:究竟还有多少贪腐亿元拥有情妇的贪官在“潜伏”?
从近年来贪腐的官员中可以看到,官员贪腐数额越来越大,贪腐百万千万的官员已并非少数,而贪腐过亿的官员却是屡屡被曝。
大凡贪官,都有一个共性:贪腐的同时也生活奢侈糜烂包养情妇。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贪官们越发大胆,贪无止境呢?究其原因,分析3种原因如下:
一、如今的社会生活花花样样,灯红酒绿,高消费场所处处可见,人们攀比风气越发强盛,让很多人都错误的认为金钱是万能的,只要拥有就可以享受终身的荣华富贵,从而导致一些官员们将手伸向了党和人民。贪官们从第一笔贪腐款开始就走向绝境之路,这条路难以回头,从小引大,只要敢以接受一次,就会无止境地第二次,第三次,贪官都是没有满足的时候,总是在饶幸地认为,这一次没事,却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的深刻含义。
二、提拔领导干部,用人是关键。大凡贪腐官员,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类官员有相当一部分人都是用钱买来的官,这类人边腐边升,讲人情,拉关系,买官的同时也卖官。我们的相关部门在选人用人时,应先注重所提拔的领导干部的日间作风,生活圈子,要提拔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人进入领导岗位。
三、严师出高徒,法严出清廉。当下社会,我个人观点认为,国家法律在对待贪腐官员上,有点过于和谐,要知道,官员所代表的是党和国家,他们搞贪腐行为,那是在损害我们党和人民的切身利益,沾污的是党和国家的形象。和谐社会,法制国家,贪官搞腐败就应严惩,官员犯法,更应罪加一等,以有效警示他人。
为避免有更多的贪腐亿元拥有情妇的贪官的出现,今借此文,希我们党和国家的高层在对待贪腐官员上以严制法,出台更为严厉的刑法为贪腐官员“量身定刑”,并加大贪腐官员们的死刑范围,并定一个民众所忍耐的贪腐底线,只要贪腐达到一定的数额,就应忽略其一切荣誉,不接受任何的狡辩,执行死刑立即执行,以震慑贪腐官员,警示他人,力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地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