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评审由申报制改为推荐制;行政领导不要介入科技奖励
“上海交大陈进汉芯事件,诈骗了国家上亿元的科研资金,但未受到任何法律追究,更严重的是对整个事件未见有负责、公开的反思、检讨。”“无论是单位抑或是个人都会不遗余力、不择手段地追逐奖项,与科技奖励制度鼓励研究和创新的设立初衷渐行渐远。”全国政协常委沈文庆6月22日在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建议,进一步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促进科技奖励事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科技评价体系及奖励制度这个“指挥棒”出了问题,导致科研偏离市场应用,不能很好地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作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沈文庆常委认为我国科技评价体系及奖励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片面追求量化论文、奖项和科研经费的评价体系加剧了科研与应用脱节,“重奖励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导致科技人员和科研机构关心获奖胜于关心应用,难以潜心研究出真正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尤其是科技进步奖强调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往往流于形式,国家投入大量科技资源研发出来的众多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
科技奖励设置、申报机制和评选机制不够科学,重项目轻人员,行政主导分量较重,削弱了社会奖和行业奖的存在与发展的基础。政府主导的奖项设置数量多、规模大,特别是层层设置、数量众多的科技进步奖,加剧了重复和过度包装。
“获得一级政府奖励成为申报上一级政府奖励的基础,使过度虚假包装成为自下而上的组织行为,申报和评选过程容易滋生学术腐败。”沈文庆常委说,评奖项目人员排名靠前的经常是行政主要领导,而真正做核心技术工作的则排名靠后或得不到体现,严重挫伤技术人员积极性。
科技奖励附带过多的荣誉和物质利益,造成学术不端和造假行为愈演愈烈。对个人而言,奖励与个人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资待遇、院士评选、下一步的科研项目获取、创新团队申报等息息相关。对团队、单位而言,则是单位名望、科研项目经费竞争与分配、政绩和领导升迁等紧密关联的考核指标。
缺乏事后评估和严厉的监督、惩戒机制,也使科技奖励缺乏沉淀和检验,造假者可以胆大妄为地弄虚作假。例如,上海交大陈进“汉芯事件”,诈骗了国家上亿元的科研资金,但未受到任何法律追究。更严重的是对整个事件未见有负责、公开的反思、检讨和教训总结。
为此,沈文庆常委建议:
首先,改革科技奖励制度,大幅减少政府科技奖励的种类和数量,减少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数量,撤销除国防科技以外的科技进步奖。
其次,改革科技奖励评审制度,由申报制改为推荐制。改变由个人和单位自己向上申报的模式,科技奖励由同行专家进行背对背的推荐,促使同行专家公认的科技人员及其科研成果获奖。
再次,人事、财政和科技管理等部门加强协调,淡化科技奖励对获奖人员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物质待遇等方面的直接挂钩,也不要与领导的政绩和升迁直接挂钩,行政领导不要介入科技奖励和评审。
最后,建立和完善事后评估、复议机制,加强惩戒法律制度建设及其执行力度。任何时候都可以对奖励中的问题或疑问进行举报,重新进行评估和检验,对弄虚作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