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一家財富500大公司會計師因2006年舉報公司逃漏稅被查證屬實,獲450萬元獎金。這名服務於費城某金融公司的會計師,因向國稅局舉報公司逃稅,讓國稅局追回少繳的2000萬元稅金和利息,獲追回金額22%做為獎勵。
這名人士是2006年稅法修正案(amendment)通過後,首位獲得獎金的人士。國稅局稱,從線索調查到全案塵埃落定要花幾年時間,因此舉報者不是很快就可獲得獎金。
該修正案通過在國稅局成立舉報辦公室,並依照國稅局局長指示監督相關工作。此外,舉報者若要獲得獎金,前提是舉報對象的逃漏稅金、罰款及利息,加起來須超過200萬元,或舉報對象涉嫌逃漏稅的報稅年度只要有一年毛收入超過20萬元。爾後舉報訊息若使國稅局透過行政或司法程序追繳回逃漏稅,舉報者可獲追繳回的金額15%至30%做獎金。但某些例外將降低獎金百分比,如逃漏稅線索是從政府查稅報告獲得,最高只能獲10%獎金。
事實上,華裔社區曾傳出「小三」或「元配」因不滿枕邊人,將其逃漏稅行徑舉報給國稅局,讓當事人吃不完兜著走,但鮮少聽到舉報者獲獎金鼓勵。不願具名的會計師說,其實國稅局早就有舉報獎金制度,只是實務上未確實執行。但2006年通過的稅法修正案讓國稅局有意以更積極手法鼓勵納稅人舉報逃漏稅。國稅局認為,納稅人平均只申報87%可稅收入。其中71%是少報收入,29%是多報抵減額,但都達成少繳稅目的。
獲悉舉報計畫的林姓進出口商擔心地說,該計畫豈不是讓會計師予取予求,要收多少費用就得給多少費用,否則會冒著被會計師出賣風險。
律師鄧洪說,會計師與律師不同,前者不像後者享有法律賦與的特權,即在有法院傳票時,律師照樣可拒絕與當局合作,不透露客戶情況。但會計師就不可以。然而會計師一樣有對客戶忠誠責任,即不能隨便威脅客戶說要去向國稅局告密,否則也冒著被客戶以「我是聽會計師行事」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