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放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女研究生李燕,因为学术研究的需要,向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申请公开“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被拒绝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要求法院裁判上述三部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这条新闻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这件事让人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走到这个地步。您想想看,这几个部委都说不上有什么国家机密,或许科技部还能有点儿秘密可言,国土资源部与教育部能有什么国家机密?而且请这些部委公开的也不是他们的个人财产,而是正当担任的职务与职能,要说您是007的上司也就罢了,不过是个普通的行政职务,那里就能够保密如此?您做的事光天化日下的正常职务,不是从事特种行业的。
说起来这种匪夷所思的状态实在是不符合现代政府的基本理念。我们都知道,所有行政部门的职能管理人员,其实都是纳税人养活着,知道他们做什么、管什么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保密的事项,但这种事项与职责只能限制在特殊的领域,不能把什么都弄成保密的,现代国家不是保密保出来的。
实际上这种下意识的决定出自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因为原本就没有这个习惯,在他们看来,这是根本没有必要对老百姓说明的事情。这就牵涉到权力如何分配的问题,而权力的分配在他们的心中是自己内部的事情,并不需要老百姓知道,更不能让老百姓进行监督。
这种权力的自我封闭、自我授权,是所有现代国家的大忌。因为在这样的一种权力体制之下,没有人能够对权力进行监管。也就是说,权力成为某种私产的状态很可能发生。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您都找不到一个说法。
另外一个原因是与各位不愿意公布的副部长的职责与问责有关。我们知道,在咱这里头衔还是挺重要的,每个到那个级别的人物,都身兼数职、数十职,那可真是日理万机的样子。但一个人到底能够担任多少职务大家基本心里有数,那么多职务与头衔可能会成为某种笑柄。
而更为实际的影响,可能是从此大家就知道了某些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您看,在您不知道他们都具体管什么的时候,可能出了事我们面对的就是一个群体,到底谁应该成为那个替罪羊或者罪魁祸首,大家那是都不知道的。这个可能是更为深层的原因吧。
但这些原因都不是一个开放的、透明的政府所应该持有的理由,无论怎样,让老百姓知道你们在做什么、怎么做,是你们职责的一部分。我们不能总是养着一群我们既不知道他们做什么,又不知道他们怎么做的高官吧?这不就等于看着一个没有标价的菜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