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2009年曾推出“税负痛苦指数”榜单,该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该份报告是否属实及合理,究竟要如何看待我国当前的税负水平,引起广大网友热议,并被部分专家质疑。
《人民日报》刊文称,《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科学性较差,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理由是,这一计算方法存在多种缺陷,包括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最高边际税率适用范围很小等。《人民日报》同时引用了《中国统计年鉴2010》、《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部网站、IMF网站、OECD网站等多方数据,并对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等专家进行了采访,指出以国际标准“宏观税负”衡量,我国税负并不高。
当天下午,《福布斯》中文版总编辑周健工又对此文逐条回应。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周健工强调,“这个榜单的目的,是为了在全世界各国的税负之间寻找一个可以比较的尺度,因此对各样本国家一视同仁地选取了各国政府通行的税种和最高税率。”
相关争议也立刻引发广泛关注,多位专家表示,财政部日前公布数据显示,前8个月全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由此测算,今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财政收入确实增长过快,减税势在必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要结构性减税,他指出,要进行结构性减税,对于小企业、企业的创新活动还要给予税收优惠要尽量减税;但同时也要有结构性增税,最典型的一个是资源税;此外,特定税种也要有增有减。
焦点1:税负痛苦指数的构成
《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计算方法是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雇主社会保险、雇员社会保险和增值税(或销售税)的最高法定税率进行加总,得出的总分为税收痛苦指数。
有观点认为,该统计方法在反映税负高低问题上有几个重大缺陷:一,指数选取的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实际税率往往比名义税率低。二,最高的边际税率只适用很小比例的纳税人,不能反映一国居民的总体税负状况。三,简单相加的假设前提是对每个税种赋予同等的权重,而这一假设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
《福布斯》认为,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非常复杂,在这种复杂情况下,进行国际比较,总要找一些国际上具备的共性进行比较,并且必须保持一致性原则,存在不足的地方,但不能说它不科学。
焦点2:税收负担统计口径
有专家指出,国际上统计宏观税负有两种口径,一个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中国与之相近的指标是“税收收入+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占GDP比重。另一个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界定,政府收入包括四类:税收、强制性社会保障缴款、赠与、其他收入,中国与此相近的指标是大口径宏观税负。两种计算口径下,我国税收负担都低于美、日、德、法等发达国家。
《福布斯》指出,“税负痛苦指数”包含了纳税人对纳税负担的实际感受。
如果政府能够提供优质的、让纳税人满意的公共服务,这当然让国民欢迎。但实际上,中国实际税率虽然低于名义税率,但纳税人能够感受到的公共服务是欠缺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焦点3:税负高低与痛苦程度关系
有专家指出,不应纠缠于税负高低,更应关注财政支出结构是否合理。宏观税负关键不在于收多少,而在于预算制度的完善和财政支出结构的改善。“当一国财政的民生支出规模较小时,老百姓往往觉得没有在政府的用税过程中直接受益,会感到税负较重。这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税收的使用效率,使税款最大程度地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福布斯》认为,一般税率越高,纳税人越痛苦,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没必要争论。但“财政支出结构需要更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一点,很有道理。
■ 声音——马光远:税负和税负痛苦是两个概念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经济学者马光远昨日表示,税负和“税负痛苦”是两个概念。如果一国税负绝对值不是最高的,但因为税收支出和老百姓没关系,痛苦指数自然高。
他认为,目前中国税负总体确实过重。数据显示,财政收入远高于GDP和居民收入增速,而财政收入过快增长必然导致国富民穷。“财政收入的增加当然与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但国与民之间不能差距太大,以前大家都吃土豆,现在的情况是国吃鲍鱼,民吃稍好些的土豆。”在马光远看来,中国还未成为高收入国家,但宏观税收负担已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
有观点认为,目前不应该纠结在税收上,而应该考虑调整支出结构,对此马光远认为调整支出结构和财政收入增长过快是两个独立的问题,不应混淆。“税收太高肯定是不对的,在初次分配中,国家拿得太多,这不合理。”马光远说。
周健工:需要一个透明的财税制度
“税负痛苦指数”榜单本是福布斯两年半前推出的榜单,如今却引发一场论战,周健工认为,之所以该话题如此受关注,一是因为今年原本个税改革等话题就很火热。而深层原因是纳税人意识的觉醒。
周健工说,当我们交税的时候,关心税收用到了哪里,政府是否有效利用、管理税收,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如何,税收支出的结构、细节是否透明,这些都是纳税人意识觉醒后很自然会去关注的内容。他认为,财税制度是一国核心制度,体现政府的基本价值观。财税制度在任何国家都是会被激烈争论的制度,没有任何一国的财税制度会让所有人满意。他认为,眼下关键是要有一个透明的、程序化的、通过财税制度的方式来表达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的方式。这在中国是欠缺的。
■ 他山之石——美国加快向富人增税步伐
美国是以直接税为主的国家,实行联邦、州和地方(市、县)三级征税制度。美国现行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销售和使用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资本或净财富税、累积盈余税、消费税等。联邦税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为主,成为联邦收入的主要来源。数据显示,2008 年美国联邦收入中,45%为个人所得税收入。
在美国,只要有收入的人每年都要向联邦政府申报个人所得税,其一般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中高收入人群是纳税主要群体,而低收入家庭一般会得到政府的退税。2009年,美国有47%的家庭享受这一优惠。
美国前总统小布什上任后,曾数次减免税收,但随之而来的是财政赤字的扩大。现任总统奥巴马在去年2月提交的2011财年联邦政府预算案中提出,对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的个人将废止小布什时期的减税措施,而年收入不足20万美元的个人继续实施减税政策。
目前,在削减财政赤字的巨大压力下,奥巴马加快了向富人继续增税的步伐。当地时间周一,奥巴马计划宣布新的增税措施,向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超级富豪”加税,确保其所缴税率不低于中产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