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不景氣,企業難給年輕人機會,加上網路盛行、可利用的工具多,以致「一人公司」掀熱潮。會計師證實,目前無論主流或華裔社區都充斥一人公司,多半是以Schedule C或S Coporation名義註冊,這反映單打獨鬥不再是魯莽行為,反而代表個人行銷創意的實現。
根據人口普查資料,全美屬一人公司(One-Person Business)的註冊公司就超過2000萬家,而且其中不乏經營多年的優質企業,顯示創業者重質不重量的思維無誤。會計師林清吉提到,手頭諸多報稅客戶是持有DBA(Doing Business As)帳戶者或S Coporation,包括房地產經紀人、仲介商、貿易商、自由工作者、發包廠商等,大多靠佣金(Commission)維生。
會計師陳益彬舉例,過去有些公司固定發包下游廠商,事後是送一份1099表格報稅。不過,近年來加州就業發展局(EDD)查緝趨嚴,許多小廠商或一人公司固定幫特定對象幹活,反替該公司惹出麻煩。因此,許多一人公司乾脆申請DBA戶頭,承包工作較不會連累長期合作夥伴。
他說,另一適用於一人公司的情況,是針對不想洩漏個人資料如社會安全卡號的創業者,可以DBA帳號所持的公司名義做生意,此舉不單可避免個人情資外洩,拿出的名片也較體面。
一人公司有利有弊,儘管這些老闆一人當多人用,往往超時工作但樂在其中,但多數面對業務推展的障礙。企業網站Inc.com分析,一人公司業主多半投入行政、客服與技術工作較多,反倒是攸關業務成長的時間比重不足。
在資源、時間有限劣勢下,許多一人公司往往蠟燭兩頭燒、吃力不討好,要成長到二人甚至三人公司,需要更長時間。首先,若人脈不夠、不懂行銷,即使商品再好,這些老闆很難端到外面去推銷。因此,該網站建議一人公司,要掌握財務與行銷知識,還得學習時間經營、建立人脈,才有機會坐大。否則,最好繼續在一般公司練功,尋求時機自創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