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炒得沸沸揚揚的「肥咖條款」,會計師李新忠在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29日舉行年終稅務講座上指出,該條款其實就是美國政府去年通過的「外國資產帳戶稅務遵守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
該法案由於國外阻力頗多,已將凡在美投資的海外金融機構須向美政府申報海外美國人帳戶的生效時間,由2013年延後至2014年。但仍要求明年4月15日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時,若海外帳戶及資產超過5萬美元,須與稅表一起申報。
李新忠說,國稅局曾制訂出這項申報要求的8938表格草本,雖非最後版本,仍具參考價值,因符合要求者可開始搜集資料。根據草案,凡住美國的單身或已婚但分開申報所得稅者,12月31日年底時若海外帳戶及資產超過5萬元,或一整年某個時間海外帳戶及資產超過10萬元,須申報8938表。定居國外的同樣納稅人年底時海外帳戶及資產超過20萬元,或一整年某個時間超過40萬元,也須申報。
已婚且共同申報所得稅的人,若住美國且年底時海外帳戶及資產超過10萬元,或一整年某個時間超過20萬元,若定居國外,則是年底時資產超過40萬元,或一整年某個時間超過60萬元,也須申報。
李新忠說,肥咖條款與1970年代生效的「外國財務帳戶申報法案」(Foreign Bank & Financial Account Report Act ,簡稱FBAR)不同。後者規定只要納稅人前一年在海外銀行或證券公司的財務帳戶最高總值超過1萬元,須於次年6月30日前另填TDF90-22.1表,向財政部申報。
肥咖條款規定須申報的海外資產範圍則比FBAR廣,尚包括海外公司股分、合夥利得、納稅人為受益人的海外信託帳戶或遺產信託等,唯未包括房地產。
對依照肥咖條款申報8938表格的納稅人,在某些情形下很可能仍要申報TDF90-22.1表。如納稅人在台灣的銀行年底時存款超過11萬元,兩個表格就都要申報。
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會長施啟祥指出,肥咖條款包括在去年3月18日歐巴馬總統簽署生效的「雇用誘因法案」(Hiring Incentives to Restore Employment,簡稱HIRE)內。由於實施雇用誘因法案處處要用錢,政府於是另訂肥咖條款增加稅收。國稅局最聰明之處在於試圖逃過主權爭議,避開與外國政府的外交部、財政部打交道,直接與在美國有投資的金融機構交涉。但從各種跡象看來,外國政府似乎並不願意配合。
但施啟祥說,外國的金融機構若想在美國做生意很難不買帳,否則就在美投資所生利息、股息等收入,將被預扣30%。
查帳飆升 首問海外帳戶
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舉行講座,演講者包括李崇正(左起)、呂至容、楊平、羅明訓、楊衡及林清吉。(王善言/攝影)
美國景氣不佳,為開闢財源,國稅局這幾年查帳態勢兇猛。雖然查帳員人手比十年前只增12.4%,但被查帳人數卻成長116%。
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會長施啟祥在稅務講座表示,2000年被查帳人數是73萬1756人,2010年卻高達158萬1394人,顯見國稅局對查帳態度愈來愈積極。實務上,查帳員技巧也愈來愈純熟,近月即有不少背景是第一代新移民的納稅人反映,國稅局查帳員詢問的第一句話往往是「是否有海外帳戶」。
施啟祥建議,若被查稅,最好透過專業協助。而該會定期舉辦稅務、理財及法律講座,即在協助社區瞭解及因應這些改變。
當天該會在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舉辦講座,吸引數百人參加。會計師李崇正指出,有些公司為節省社安稅,明明請的是員工,卻發1099表將員工視為獨立契約商。這項做法容易遭國稅局查稅,雇主有必要三思。
李崇正也提及,不超過1萬3000元的贈與,不必給付贈與稅。當事人一年內可贈與金錢給多名親友,只要每人不超過1萬3000元,都沒有贈與稅問題。一人一生的贈與及遺產稅免稅額今年高達500萬元,若規畫得當可節省稅金。
當天尚有會計師李新忠、楊平、陳國昌及林清吉分別主講「肥咖條款與海外財務帳戶報告」、「如何減少被國稅局查帳」、「容易誤解的稅務觀念」及「2011國稅局最新動向」,健保規畫師裴克文主講「紅藍白卡重要消息」,財務規畫師呂至容主講「規畫、保護和享受退休生活」,律師張仁川主講「投資在美中資企業須注意之處」,精算師楊衡主講「如何利用退休金買房地產」,華美銀行資深副總裁羅明訓主講「銀行工商貸款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