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高考录取率过高,该地区当年将不再新增设高校。教育部日前公布“十二五期间高校设置工作意见”,2015年前增设的高校数量将明显少于“十一五”期间。
“十二五”期间每年将严控高校设置数量,一个地区的教育经费、高考录取率、既有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率等都将决定该地区是否能新增高校。依据教育部的规定,近三年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未能实现与同年财政收入增幅同步的地区;高校录取人数与高中阶段毕业生总量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五个百分点以上,原则上当年均不再增设新的高校,本科在校生占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五个百分点的地区,当年不增设新的本科学校。
“十二五”期间,高校“升级”原则上也将暂停。中职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职校,也不与高职校合并;高职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同时,不再增设医药类高等专科学校。
虽然教育部严控师范、公安类高等专科学校的增设,但还是为紧缺的“幼儿教育师资”留了口子。现有高等师范教育资源无法满足需要,且布局合理,条件具备,可以中等师范学校为基础设立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此外,“专升本”的标准也被明确。有十届毕业生以上的公办普通专科学校,毕业七届学生以上的民办普通专科学校才有申请组建本科学校的资格,新设中外合作本科学校,外方必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高等学校。高校办学条件不达标,逾期不改进,连续多年未招生的高校,可依法报审批机构撤销。
高校更名也将严控,不仅严格控制“学院”更名“大学”的数量,而且农、林、师范院校更名不得“去农林师范化”,同时高校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字样,且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不能使用学校所在省(区、市)以外的地域名。
相关评论:高校不要冠以“国家”,但应恢复“国立”(熊丙奇)
如果高考录取率过高,该地区当年将不再新增设高校。教育部日前公布“十二五期间高校设置工作意见”,2015年前增设的高校数量将明显少于“十一五”期间。高校更名也将严控,不仅严格控制“学院”更名“大学”的数量,而且农、林、师范院校更名不得“去农林师范化”,同时高校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字样,且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不能使用学校所在省(区、市)以外的地域名。(北京日报1月21日)
过去10年,我国高等教育上演了“大扩招”、“大合并”的大戏,很多大学在这幕大戏中,升格、更名,高等教育的体量迅速扩大,一些学校也貌似在升格、更名中提高了学校办学层次,可是,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结构在这样的快速发展中,却与社会需求脱节,造成事实上的大学生就业难,而大学也在追踪高大全“千校一面”,失去自己的特色。
教育部表示要严控升格、更名,表明已注意到这一问题。但解决这一问题,并不是靠“严控”所能为——我国所有大学的升格、更名,都是要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也就是说,此前的“升格风”、“更名潮”,是主管部门主导的结果,而现在的严控,采取的还是行政方式(这种方式的效果取决于行政主管部门的态度),要让学校能够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办出特色,应该改变的正是这种政府办学方式。
此次教育部强调高校冠名不能有“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是为了防止一些学校扯虎皮做大旗。但在笔者看来,大学之所以热衷搞排场,迎合的是当前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以及各种行政评价给大学确定的各种外在指标,这与大学征地搞几千亩的大校园,建豪华校门,是一个道理。要让大学把精力用在办学之中,笔者的建议正好相反,应该在新一轮的教育改革中,在大学校名中出现“国立”、“省立”等字样,以明确政府与学校的关系。
目前对于国家举办的重点大学,有一种称谓是“部属”大学,这形象地表明了大学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即是政府部门的“下属”,所以大学的财权、人事权被掌握在政府部门也就合情合理,这样的大学当然难以有办学自主权,一切办学得听上级指挥。而作为国家举办的大学,应是“国立”,政府与其的关系是,政府部门必须履行作为举办者的投入责任,但却不能把大学作为隶属的机构,直接参与大学的办学,这样的大学,相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是独立的。
早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由国家投资举办的高校,基本上都称为“国立”,诸如“国立北京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国立交通大学”,等等,这体现的就是现代大学制度中,政府和学校比较合理的关系。
根据我国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实行以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为核心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新型的政府和学校的关系。落实这样的改革精神,将“部属”大学,更名为“国立”大学,将“省属”高校,更名为“省立”大学,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这至少从学校的名称上,就改变了政府和学校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政府明确自身的职责,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加学校办学的独立性。
当然,仅有名称的变化远远不够,现在的武汉大学校门,就有“国立武汉大学”的字样,但很显然,此“国立”只是恢复了过去的门匾,却还没有改变“部属”的性质。作为“国立”的大学,由于政府不能参与学校的办学,因此,其校长由国立大学的校董事会(或理事会)遴选产生,学校的学科、专业、课程设置,由教授会说了算,学校也拥有自授文凭、学位的权利,在这种办学环境中,大学不会再追逐急功近利的政绩,也难制造形象工程——教授和学生会参与学校办学决策,监督行政把精力用到办学的正道上——而会形成自己明确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这也是我国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现不少引起世界关注的现代大学的原因,西南联大就是其中杰出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