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麻建国11日指出,5000万华侨华人是中国的独特优势和重要资源,建议通过颁发华侨华人特别身份证件、健全投资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等措施,便利海外侨胞回国创业和居住。
致公党江苏省副主委、江苏省政协副秘书长麻建国在会上建议,颁发华侨华人特别身份证件,便利他们回国创业和居住。李学仕 摄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当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致公党江苏省副主委麻建国代表致公党中央发言时表示,随着华侨华人回国投资创业、工作、居住及探亲旅游越来越多,现有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已不能完全满足人才、资金、技术等深层次交流需要。
中国现行公民出入境管理办法仅对华侨回国定居作了规定,但由于华侨在国内没有户籍和居民身份证,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都受到极大限制。华侨华人回国创业因资金来源于境外,都被定性为外资企业,申办程序上要经过更严格的审批手续,经营上受到诸多限制。同时,现有的一些投资保护规定在操作中难以兑现,损害华侨华人投资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麻建国代表致公党中央建议:
——借鉴印度“海外印度人公民身份”的做法,颁发海外华侨华人特别身份证件,在创业就业、子女教育、医疗服务、购买住房、出入境程序办理等方面享受国内公民同等待遇;或实施华侨华人回乡免签。要积极探索设立和颁发外籍华人居住证件,持该证件可多次进入中国大陆,居住期限不限;海外华人可在经济上、教育上享受大陆居民的一些权利。
——推动华侨华人投资权益保障相关机制的建设,对华侨华人创办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企业要简化手续,采取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式享受国家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麻建国还提议,设立国家级华侨华人回国创业基金,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丰富经验与管理才能的华侨华人,允许其申请最低限额的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华侨金融机构,为华侨华人创办企业提供抵押担保和低息贷款等服务。
——健全华侨华人创业人才和团队的服务平台,协助克服“水土不服”等问题;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引进具有高层次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华侨华人,为企业走出国门提早储备应对国际市场和国际环境的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