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海区情
1、经济水平:2011年全社会人均GDP为38445美元,为浙江省经济最发达的县(市)区之一;
2、区位优势:东屏舟山群岛,西连宁绍平原,南接北仑港,北濒杭州湾,与上海一衣带水;
3、商帮故里:船王包玉刚、影视巨擎邵逸夫等商贾巨子也都是从镇海起步,旋舞世界。
4、院士之乡:共有27名镇海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占全国两院院士总量的2%;
5、环境优越:坐拥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省纺织服装学院,为创新创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科技保障。
二、引进对象和重点
面向海外引进从事创业创新,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或项目,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等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重点引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以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三、创业创新人才的条件
(一)创业人才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2、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镇海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与镇海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镇海产业发展方向并能实施产业化;
3、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引进后每年在镇海工作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高端服务业、金融业等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其研究专业符合我区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学术技术成果处于该领域前沿,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扶持政策
(一)创业扶持政策
1、开办费补助。在镇海区注册正常运营的创业项目,给予10万元的开办费补助。
2、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分别给予一、二、三类推荐项目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无偿资助。
3、创业团队资助。对2名及以上的海外优秀创业团队,每增加1名,创业启动资金增加20万元。
4、生产和办公用房补助。分别给予一、二、三类推荐项目3年内3000、1000、500平方米以内的生产和办公用房或租房补助。
5、生活用房补助。提供100平方米的生活用房或给予1800元/月的住房补贴。
6、贷款贴息补助。给予1000万元以内贷款贴息补助。
7、财政贡献奖励。投产后3年内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80%、80%、40%给予奖励。
8、技术入股。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其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二)创新扶持政策
1、实行易地安家补助。最高30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实施政府特殊津贴。每年可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12万元、8万元、4万元。
3、实施生活补贴。按在镇海工作时间发放生活补贴,每月发放2000-5000元的生活补贴。
4、实行工作津贴。企业高薪聘请的年薪30万元以上的,按其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工作津贴。
五、申报程序
镇海区将常年受理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申报,分阶段组织评审,5月31日前申报的,将于7月份组织综合评审,6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的,将于12月份组织综合评审。11月1日之后申报的,将于2013年组织评审。申报项目经资格审查、评审和推荐、项目公示、洽谈签约和资金兑现等程序,实施政策扶持。
详情请登陆镇海人事人才网(www.zhrsrc.gov.cn)和镇海招商网(www.zhzsw.net)查看。
六、联系方式
(一)创业人才
联系单位: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合作局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086-574-86297813
传 真:0086-574-86297800
电子邮箱:zhrcsb@163.com
(二)创新人才
联系单位: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086-574-86681188
传 真:0086-574-86681188
电子邮箱:cnnbsip@163.com
真诚地希望广大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镇海共创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