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委名单刚出,今年体育专业评委为湖南警察学院刘一兵教授……。请准备3到4万元,于今晚到新天宾馆2408房间找刘一兵教授,晚了就送不进了。”4日,有网友爆料称,负责职称评审的评委名单刚刚确定即遭泄露,有评委专门在宾馆开房收钱。对此,湖南省教育厅表示高度重视,目前已终止刘一兵教授201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专家资格,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东方早报5月5日)
就在上周,武汉大学刚爆出副教授因未评上教授,找评委会成员“干架”的丑闻,现在再出现职称评审专家公然索贿的丑闻,高校职称评审的“黑幕”,是到了该好好治理的时候了。
职称评审专家之所以可以明目张胆地开房接受贿赂,盖因这类事已经心照不宣,成为基本行情。以网友爆料的消息分析,能打听到评委名单,能收到索贿短信,能在某个时间节点前将贿赂送进去,已经“烧高香”了,这表明,高校职称评审,已经完全异化为“权学交易”。评审专家用评审权寻租,而希望能评上职称者,四处运作,也谓“跑职称,要职称”。
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湖南省全省范围的评审,还不是一所拥有职称评审权的高校内部的评审。在全省范围内,有省教育厅的监管,评审专家都可如此运作,就不要说一些高校关起门来进行的内部评审了。如此职称评审,评的哪是学术贡献,而分明是权力大小、金钱多少,以及运作手段的高明与否。
湖南省及时停止涉事专家的评审资格,是值得肯定的。但对此事的处理,不能止于此。对这一事件,一方面要启动学术调查,调查涉事专家的学术违规行为,如果违规事实确凿,不但要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还应给予取消学术头衔等处罚。另一方面要启动司法调查,评审专家公然索贿,已经触犯《刑法》,应追究刑责。
另外,湖南省还有必要以此为线索,展开对高校职称评审的全面调查。除了调查评审专家的索贿行为之外,还要治理“跑职称,要职称”。这同样是影响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的违规行为。对于运作、公关者,应视情形取消其评审职称的资格,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其实,高校职称评审中的索贿与公关行为,只是当前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冰山一角。与之类似的,还有申报院士中的“公关”行为、申报国家科技奖励时的“跑奖、要奖”现象,以及申请课题中的“社交学术”风气。而且,这些行为,还不是当事人一个人运作,而是集体出面,集全体之力。
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多次明确表示要对这些行为进行治理,可是效果甚微。由于“雷声大,雨点小”,根本没人将其当回事。出现公然索贿之举,是必然的——在凡有评审,都有“运作”的整体背景中,身处其中的个体,不会觉得“运作”有什么不妥,而只会感慨“运作”无门。学术的尊严在“运作”中,荡然无存。要治理日益严重的学术评价、评审异化现象,关键在于取消学术行政评价、行政评审。从本质上说,目前所有的学术头衔(诸如院士、长江学者)评审、科技成果评审、职称评审,其实都是行政评价、行政评审,是以行政为主导进行的学术评价行为。在行政主导之下,所谓的专家是行政机构遴选出来的,进而学术的评价,很难坚持学术标准,而会演变为行政指标和利益标准。改变现行的学术评价模式,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成立能独立运行、不受行政干扰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才能阻止学术评价、评审的异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