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把握
- 目标 全面提升创新能力
- 重点 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
- 要求 不断深化体制改革
- 特征 推动和引导相结合
三个不搞
南京东南大学学生在展示自己设计的高精确度自动报靶器。新华社记者 孙参摄
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启动实施“2011计划”。该计划向各类高校开放,以高校为实施主体,积极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创新力量参与,大力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探索适应于不同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
“2011计划”以协同创新中心为载体,探索建立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以及文化传承创新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
据了解,“2011计划”将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积极吸引国际创新力量和资源,集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参与协同创新,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推动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等建立实质性合作,加快我国高等学校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强调,实施好“2011计划”,必须充分认识、准确把握“2011计划”所包含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要求。一要准确把握全面提升创新能力这个重要目标。要改变单纯以项目、论文数量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以注重原始创新质量。二要准确把握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这个工作重点。三要准确把握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这个本质要求。大力推进高校深化改革,力争突破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体制机制壁垒。四要准确把握推动和引导相结合这个重要特征。
袁贵仁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择优遴选条件较成熟、前期基础较好并具有较强优势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不搞层层发动,不搞全面开花,不搞临时拼凑,坚决防止盲目申报、劳民伤财和不正之风。同时要不断提高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尽快研究制定“2011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办法,完善第三方评审机制。
“2011计划”
“2011计划”4年为一周期,按照培育组建、评审认定、绩效评价三个阶段开展。在充分培育并达到申报要求的前提下,由协同创新体(高校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开展协同创新)联合提出“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申请。国家每年组织一次评审,按照一定数量和规模,择优遴选不同类型的协同创新中心。对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
“2011计划”是“211工程”、“985工程”的发展和延续,三者依据我国高等教育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要求,各有侧重,相互依托。“211工程”、“985工程”重在学科、人才、平台等创新要素的发展,重在高校内部的建设。“2011计划”重在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重在推动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创新力量之间创新要素的融合发展,建立协同创新模式,从而带动与推进“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