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越来越多,大概是近些年的事情,主要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一方面,实行大部制,实行政府机构改革,实行人员分流,实行“精兵简政”;另一方面,政府部门的科研院所不断膨胀,机关臃肿,人浮于事。
我最近看到几个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的有关消息:
一、由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领衔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监测》。据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务,到2010年已完成62.74%,而2005年民族复兴指数为46.44%。
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财政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胡方俊建议,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地方,尤其是景区、矿区等,可以考虑用地方税收补贴目前的收费公路,让公路逐步免费,以此拉动地方经济。【相关报道:交通部: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 严肃处理乱收费】
三、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科研所所长胡振华表示,政府采购只针对事务性的服务,如清理垃圾、绿化管理等。【相关报道:广东2011年政府采购首破1000亿元 民生项目渐增】
上到中央部委,下到一个城市管理局,都分别拥有自己的科研院所。现在,专家满天飞,到处解读政策,发表成果,参加论坛,预测未来,提出建议,指点迷津……我留心了一下,大多挂着“××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的招牌。
凡是专家意见、言论,我一般都除了注意看意见、言论本身的合理性外,特别看一下是哪里的专家。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的专家,有些意见、言论带有鲜明的部门利益色彩,似乎与“科学研究”相距甚远。这完全可以理解,端谁的饭碗,替谁说话。比如说,你让政府税收部门科学研究所的专家来研究如何减税,如同让猫研究如何少吃鱼,大概行不通。你要非让他们研究,也只能提供一个变着法子多收税的“科研成果”出来。屁股决定脑袋,很少有例外。
政府部门要为自己的政策做点“辩护”工作,用自己部门的科研院所专家来干,还是得心应手,大有作为的。问题是真要搞点切合实际、代表社会公众利益的政策研究,恐怕还要搞点“外包”,请独立的第三方或与本部门利益关系相对少一些的研究机构专家来做,比如社科院或大学研究院所的人。当然,这只是相对而论,我们现在几乎还没有什么所谓“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机构,社科院和大学研究院所也很难保证研究成果不与部门利益挂钩。但不管怎样,总比自己部门的专家相对超脱一些,客观、公正一些。
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还是要办的,有些机密性很强的部门就需要有自己的不对外公开的科研院所。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而是公共管理的部门,研究的都是公共政策,比如城市管理,或许就没有必要设立一个属于部门所有制体系的科研院所,交给社会去办吧。政府城管部门一面把执法的政府公权力“外包”,一面又自己搞什么科研所,不能”外包”的“外包”了,可以“外包”的反而不“外包”,事情都拧着来,实在值得好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