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羅拉公司(Motorola Inc.)前華人電腦軟體工程師金涵娟(Jin Hanjuan,音譯)29日被以洩露商業機密罪被判刑四年。承辦此案的法官和檢察官希望藉著重判,能夠發出訊號給企圖竊取商業機密者。
前摩托羅拉華裔軟體工程師金涵娟竊取商業機密罪名成立,被判四年徒刑。圖為金涵娟(中)29日離開芝加哥法院。(美聯社)
前摩托羅拉華裔軟體工程師金涵娟竊取商業機密罪名成立,被判四年徒刑。圖為金涵娟(中)29日抵達芝加哥法院聽判。(美聯社)
聯邦地區法官卡斯提洛在宣判前指出:「在今天的世界,最有價值的就是科技。美國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保護商業機密。」
金涵娟在摩托羅拉工作九年,她於2007年2月28日由芝加哥歐海爾機場搭機前往中國,在安檢時,被查到攜帶3萬1000元和數百份摩托羅拉公司機密文件,這些文件儲存在膝上型電腦、四個外掛式硬碟、拇指碟和其他儲存設備中。
卡斯提洛於2月裁定金涵娟竊取商業機密罪,但因為無法證明她是為外國政府竊取商業機密,沒有遭以更重的經濟間諜罪(economic espionage)定罪。
檢察官指出,金涵娟於2007年2月潛回摩托羅拉公司竊取商業機密之前,已經開始在中國的陽光凱訊(Sun Kaisens)通訊公司工作。聯邦政府檢察官表示,陽光凱訊為中國軍方發展產品。
檢察官表示,金涵娟竊取的商業機密之中,有些是描述對講機的功能。檢察官認為,這些機密對中國軍方有幫助。
法官表示,檢察官未能證明,金涵娟知道她偷的機密資訊,對中國政府或軍方有益,因此認為金涵娟未涉經濟間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