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所谓养老金“缺口”的观点引发了已经退休和将要退休者的不小担忧,使一部分民众担心养老金不保;一些专家根据所披露的“缺口”主张“提高退休年龄”,又使一部分民众认为“提高退休年龄”是政府转嫁危机,担心参保人的利益受损。
已经退休的人是否应该为退休金发愁?中国养老金是否有“缺口”?政府、企业、个人三者如何分担“缺口”责任?是否要通过提高退休年龄来弥补缺口?如果要“提高”,是否应从现在开始?
第一,退休者应该放宽心,无论中国养老金是否存在“缺口”,政府都有责任且有能力保证退休老人的养老金。现在已经退休的人理所应当要得到退休金,他们不是寄生群体,并非白拿退休金,因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其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由政府“扣除”,交给了当年已经退休的前辈,这就是代际抚养,代代相传。即使养老金有缺口,不够支付了,政府也要千方百计支付养老金,兑现承诺,因为政府是养老保险的“最后出台人”。为什么说政府有能力保证养老金呢?因为中国“抚养比”(非劳动力人口与劳动力人口之比)并没有太大的上升。虽然由于几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寿命延长,“老龄化”来得比较快,“老年抚养比”(退休年龄老人与劳动力人口之比)有所提高,但与此同时“少儿抚养比”(未成年人口与劳动力人口之比)却在逐步下降,总和抚养系数与世界许多国家相比还是较低的。好比是一个大家庭,虽然需要赡养的老人增加,但需要抚养的孩子减少了,家庭总负担并没有加重太多。
第二,所谓养老金“缺口”是“制度缺口”而不是“实际缺口”。从实际支付能力和政府责任的角度来说,中国养老金并不存在“缺口”,如果说有“缺口”,那也是制度转型所新增的“债务”。在1997年养老保险制度转型以前并不存在所谓“缺口”,养老金由实体经济部门(企业)按职工工资一定比例上交(或扣除),用来支付退休老人的退休金,现收现付。为了适应政企分开和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现实,1997年后中国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新制度,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共同缴纳费率为28%的养老保险金。如果以企业工资总额的28%筹资,只负担1997年后开始缴费的这一代人(新人)未来的退休金,养老金也不会有“缺口”,如果这28%既要负担“新人”自己,又要负担企业中没有全程缴费的“中人”和已经退休的“老人”,同时还要负担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和未来的全部离退休人员,那么就有“缺口”了。因此,所谓养老金“缺口”是“制度缺口”,而不是超出政府支付能力的“实际缺口”。养老保险金有“制度缺口”,只能说明当年“顶层设计”时赋予这28%的责任太重了。
第三,明确任务,分清责任。“老人、中人、新人”养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政府、企业、个人”三方是养老任务的承担者。这一代“任务”和上一代有所不同,上一代人只要养活其退休的父辈就行了,而这一代人正好处于制度转型期,除了要养活其退休的父辈以外,还要养活未来退休的自己,养老任务相比之下多出了一块。“多出来的一块”任务就有三方如何分担的问题,为了合理有效地承担责任,需要搞清楚几个问题:首先,对于“老人、中人、新人”的养老,“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如何分担责任?从宏观上来说,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利益一致,有创收良好的经济实体和劳动者,才能在财政上维持政府正常运行,同时也要有良好的政府公共服务,才能使企业和个人更多地创收;从微观上来说,“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利益有矛盾,一方担当少一点另一方负担就多一点。其次,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任务是由企业及其职工所缴纳的28%来解决,还是由国家财政单独来承担?养老保险制度转型后,企业职工开始缴费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依旧不用缴费,如果今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开始缴费,费用源自何处?再次,“多出来的一块”任务是完全由这一代人来承担,还是由今后的几代人来共同分担?如果完全由这一代来承担,完成转型的时间会缩短但压力会增大,反之,由几代人来分担化解,完成转型的时间拉长,这代人的压力会有所减轻。
第四,弥补“制度缺口”这一代人人有责,政府当先。要弥补“制度缺口”无非靠增收和节支两个方面,增收就是增加养老金收入,做大养老保险基金;节支就是减少养老金支出。可以运用的手段包括:1.提高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增收);2.提高退休年龄(增加缴费,减少支出);3.增设养老金专项税收(增收);4.增发社会福利彩票;5.从国有资产股份中扣除(增收);6.国企利润划入养老基金(增收);7.土地收益划入养老基金(增收);8.发行养老金债券(增收);9.减少政府行政人事开支用以增加养老基金(增收);10.完善资本市场,提高养老基金收益率(增收),等等。手段1—4主要是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手段5—10主要是增加政府的责任。
手段的选择就是对责任主体的选择。这一代人(包括政府、企业、个人)都应该对养老保险制度转型承担历史责任,但在分担责任时政府应首先勇担重任,在此前提下再要求企业和个人分担,易于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比如:2000年8月1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对今后的“缺口”;又如:2011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首次明确规定:由政府来承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人”在“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这多少减轻了企业和个人所上缴的28%的责任,当然,政府应担当的还可以更多。
第五,提高退休年龄不能成为弥补“缺口”的主要手段。提高退休年龄对养老保险基金来说有增收减支的作用,但作用十分有限,不可能成为弥补“缺口”的主要手段。提高退休年龄是一个趋势。随着国民就学年限增加从而初始劳动年龄提高,再加上人均寿命延长,退休年龄提高是必然的,否则会缩短人生的劳动时间,增加在职劳动者的负担。然而,提高退休年龄还必须有一个充分条件,那就是出现了系统性的劳动力短缺苗头,至少不至于使就业问题雪上加霜。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经济增长状况并不稳定,并且,从政府总理到主管部长一再强调就业问题的严峻性,说明我国目前就业压力并没有减轻,提高退休年龄似乎还不是时候。
中国已成世界首个“未富先老”发展中大国(付美斌)
“中国已成世界首个‘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大国。”
中国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老年保健协会会长何界生此间在第二届人口老龄化长寿化国际研讨会上发言时作出上述表示。她说,中国人口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满足老年供养保障已经成为今后30年的一个重大经济任务。
第二届人口老龄化长寿化国际研讨会9月5日至6日在海南召开。何界生在会上介绍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78亿,今后每年还要平均增加860万,2050年老年人口将增加到4亿左右,80岁及以上的占老年人总人口的比重将达到25%—30%之间。
何界生指出,老龄和健康已经成为中国人口发展的两个重大问题。
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萧振禹亦介绍说,上世纪下半叶,新中国发生了“人口革命”性转变:从成年型过度到老年型仅用了20年(1980年—2000年),再过20年进入高龄化社会。“21世纪中叶,世界上每4个老年人中就1名中国老年人,中国将成为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他说,到2050年,中国人口年龄将呈现倒金字塔结构。
萧振禹分析认为,这是由于社会经济、科学卫生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促进了中国人口年龄的急剧变化。
萧振禹说,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既表现在老年人口的庞大数量上,也表现在老龄化程度的加速变化上,还表现在这种变化趋势和特征如何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一般发达国家老龄化时,人均GDP多在2万—3万美元,而中国只有5000多美元,未来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压力更大。
萧振禹认为,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道德培育等诸多方面,迫切需要制定一套体现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和有效应对老龄化挑战的国家战略。他说,当今一些“人口健康长寿区域”是未来健康老龄社会的模式,为实现健康、和谐、人人共享的老龄化社会目标提供了教材。
老年人是社会基石,文化的传递者。老年人尊严和价值要在社会上充分体现。
萧振禹建议,要拓展多种研究视野,选取创建新的机制,凸现老年人在家庭、社区、社会方面确定优先事项和多项政策框架,应对挑战。同时,要把人类各个不同时期的躯体健康、身心健康和生存环境统一考虑。在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下,未来医疗资源要有近50%的比例用于老年人口。
全国人大原副委长蒋正华则认为,老龄化、长寿化也会带来积极影响,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知识、经验、技能对促进生产的作用,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和经济结构的转变。他说,老年人也可以在老有所依的制度安排下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的贡献。
何界生也建议,探索老年健康保障的新模式,成立以老年健康为出发点、与旅游产业紧密结合的保险机构,发展健康旅游保险,这对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和发展区域内低碳经济都有很强的正面效应,对老年人的健康长寿也是一个福音。“把老龄人口‘包袱’转化为老龄人口‘红利’,将会推动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