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蔚宇8月23日洛杉矶报道】美国的言论自由有没有底线?在大选年,有没有什么政治言论是美国政府所禁止的?作为商业广告、新闻媒体,又有什么是不能说的?华裔律师张军表示,美国宪法保护言论自由,但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于言论自由还是有某种程度上的限制。
张军律师应邀到《侨报》给员工们开了一堂法律知识讲座。张军表示, 美国宪法保护言论自由,特别是对于政治言论几乎是100%的自由。也就是说,在大选年,选民们可以自由发表任何的政治主张及言论,而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公众人物、选举黑幕等等,只要是“有足够理由”,而不是冒犯性言论、恐吓等,都可以讲。 张军表示,所谓的言论自由例外情形都是在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出现的,并分别针对不同形式的言论与表达。
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是基于其传播影响(communicative impact),其中有一些受到完全限制,另一些则受部分限制。诸如煽动暴力、儿童色情等,是不受言论自由保护的,属于违法行为。
张军律师应邀到《侨报》给员工们开了一堂法律知识讲座。(侨报记者蔚宇摄)
同时,就商业广告来说,只受到部分保护。例如,商业的言论当中的“包治百病,5天见效”,这里的5天见效,就很容易被告,因为时间是一个很具体的界定;例如,减肥的广告说,“保证减30磅”等等,有具体的重量,如果一个人只减了20磅,商家就很容易被告倒。 张军表示,对于新闻媒体来说,新闻媒体的言论自由是指政府不能强迫媒体登它不想登的东西;同时,自己要决定自己能够登一些什么东西。但是,绝对不允许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对于调查性的新闻,要公平与平衡,对于专家的评论,不能断章取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