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来没有像当下那样对社会公正、正义产生让人难以承受的社会焦虑。而刚刚结束的十一届全运会给了我们一个审视的出口。在《新民周刊》进行的“全运会‘金牌内定’调查”中,无论是质疑还是自证清白,都证明了这点。
全运会从一定程度上说,已经超越了体育的范畴,成了“政治”。 北京奥运冠军何雯娜赛后说,自己对于冠军旁落并不意外,“我早就知道金牌会属于谁,打分项目就是这样,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而游泳中心的“清白说”则引得反驳:如果周继红和游泳中心都是“清白”的,没有一点问题,那么他们为何不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
更不靠谱的是“谁是全运会东道主,谁就是金牌榜老大”,这几乎成为自八运会以来的全运会的潜规则。仿佛只要是东道主,竞技体育的水平在一夜之间强了数倍,成为全国的霸主。但是,多届全运会以来,“盘外招”一直是东道主确保霸主地步的一招。除此之外,我们听到的声音还有,柔道亚军拒绝最后的称重,并怒踢广告牌狂骂“太黑了!”还有“我拿的是银牌,但是我觉得我才是冠军。”更有观众群殴的和拒绝退场的,等等。
看到这些,恐怕就不难理解新华社何以为本届全运会的赛风打出了那么低的分数——5分。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多的怪象?在笔者看来,集中到一点就是公平的缺失,而这种缺失是整个社会公平缺失的缩影。之所以产生众多的社会争议,恰恰印证了社会的普遍性焦虑心态。
体育比赛本身是公平的象征,公平的缺席将使体育运动的本义丧失。并且,“选择性公平”的丑陋把公众的公平忧虑扩大化了。简单地说就是,全运会之所以出现杂音,与不公正、不公平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如果我们连运动比赛的公平都不能保证,还奢谈什么社会公平与正义?我们既要从社会公平看待体育公平,也要从体育公平缺失去感知社会不公的忧虑。更何况,在当前阶层分化进程中,结果形态上的不公平是突出的一个现象。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并驾齐驱的社会变迁进程中,以经济分层为核心的社会分层现象开始在我国迅猛发展。客观地讲,这种阶层分化作为市场经济的伴生物,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但在阶层分化的实际进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社会负面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社会公正秩序遭到严重的挑战和侵蚀,阶层分化在很大程度上失却了公正制度规范的制约。
毋庸讳言的是,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我们并没有能为阶层分化构筑起一个初始平台。一是权力转化为资本,一些在旧体制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人,直接将权力、地位等优势资源转化为财富,位子、条子、章子等等成为影响资源分配和阶层分化的重要因素。部分手中掌握计划内物资审批权和资金使用权的社会资源管理者,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往往通过侵吞、瓜分国有资产而轻而易举地积聚起平民百姓靠辛勤劳动和守法经营几辈子也无法企及的个人财富,成为特殊的暴富阶层。二是城乡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行业之间、单位之间存在的众多社会横向流动壁垒,及其形成的集团性分化现象,客观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将社会成员圈定在阶层分化的不同起点上。在这样的前提下,可以想象公众的公平焦虑是何等的严重。从一定意义上说,体育运动的公平忧虑是社会不公的延续和缩影。
公平,既是一个能够让你仰望星空而充满神圣感、拷问良知而激动不已的领域,同时又是一个能够让你感知现实而又必须理性、冷静面对的领域。正因为如此,我们能对公平缺式或者选择性公平的蔓延熟视无睹吗?在寻找公正、正义的道路中,这是我们的必答题。(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