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海外华侨因为没有中国身份证,在国内办事遭遇到许多麻烦。今年6月30日通过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从2013年7月起,华侨到国内办理事务,可以拿中国护照作为身份证件。
由中国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组成的侨务政策法规调研宣讲团,15日在纽约与侨界举行座谈会,介绍了涉及华侨的新法规。
护照可作身份证
国侨办政策法规司司长王晓萍介绍说,这些法规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华侨在国内的权益,包括:华侨凭中国护照,而不需中国身份证,便可以办理驾照、开户、保险等事务;在国内就业的华侨可参加社区保险;华侨与港澳台学生一样参加联合招生,而不需参加国内高考,华侨享受小学到初中的免交学费义务教育;享受国家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侨胞回国捐款支持公益事业,实行“自觉自愿”原则;华侨与中国国内居民结婚,如果子女在境外,可在国内生一个子女,国外子女可到国内落户,但要交社会抚养费。
华侨回国定居
华侨回国定居近年来受到关注,王晓萍解释说,华侨回国定居与华侨在国内居住不同。华侨持中国护照可以自由出境入境,在中国境内居住不受时间限制。华侨回国定居实际上是恢复常住户口或设立常住户口,如果华侨并不是想回国落户,不需要申请回国定居。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说,华侨回国定居有逐步增加的趋势,2011年该部门受理了近一万人回国定居。
“绿卡”门槛降低
曲云海介绍说,在中国居留6个月以上的,才需申请居留证。居留证通常发给留学生和到国内就业的人士,华人到国内探亲、投靠、赡养老人、买房、寄养小孩,也发给居留证。更长期的居留,开申请中国“绿卡”,新政策降低了外籍华人办理“绿卡”的审批门槛,“绿卡”不仅发给优秀人才,外籍华人除了到国内投资、任职外,还可因家庭团聚事由申请绿卡。
宣讲团成员还有国务院法制司副司长赵晖,国侨办政法司副处长滕剑峰和严武龙,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主任科员卢凯,中国驻纽约总领馆领事周茂义和陈劭毅。
公安部官员:正考虑放宽申请中国“绿卡”的门槛(李德胜)
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在此间透露,公安部与外交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考虑放宽申请中国“绿卡”的门槛和条件。
曲云海当日在华盛顿宣讲调研中国侨务政策法规时表示,目前广大外籍人员、包括外籍华人对中国“绿卡”制度提出很多意见,普遍希望降低中国“绿卡”的申请门槛,扩大“绿卡”发放范围。
他透露,现在公安部和外交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考虑把发放绿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久的将来这部办法呈现出来时,估计会让大家感到很大的变化”。
2004年8月,中国开始正式实施“绿卡”制度,既为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投资经商,从事科技文化事业,也为满足一些外籍人士希望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迫切要求。
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底,持有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士超过4700人。按照规定,获得中国“绿卡”后,外籍人士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再办理签证手续,凭护照和“绿卡”即可出入境。
曲云海表示,今年6月,中国新制定的《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出台。在这部将于明年7月1日付诸实施的法律中,对外国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条件做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授权公安部、外交部制定具体审批管理办法,从而为下一步放宽申请绿卡的条件、降低审批门槛消除了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