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洛杉磯加州大學研究團隊列出一系列界定「性慾異常亢進」的基準,視它為新的心理疾病。症狀包括反覆出現性幻想、性衝動和性行為,時間長達六個月或更久,而起因不是出於濫用藥物或其他醫療情況。且可能被診斷為罹患此疾者,必須顯示性活動是在回應不愉快心理狀態的模式,例如沮喪等,或反覆利用性愛作為紓壓的方式。
研究結果刊登在「性醫學期刊」(Journal of Sexual Medicine),將會影響是否把性慾異常亢進問題納入未來的修訂版本「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此手冊被精神病學界視為聖經。
報導指出,帶領研究團隊的教授瑞德(Rory Reid)說:「性慾異常亢進的基準已提出,且進行測試過,將供研究人員和臨床人員進行研究、治療和發展預防策略,協助可能罹患性慾異常亢進行為的個人。」
瑞德領導的團隊,成員包括精神病學家、心理學家、社會工作人員、婚姻和家庭治療師。
他們在全美針對207名病患進行測驗和訪談。病患因無法控制的性行為、濫用藥物、或其他如沮喪或焦慮等精神情況而尋求協助。在207名研究對象當中,17%至少丟過一次工作,39%結束一段關係,28%感染性病,78%有健康性愛的障礙。
瑞德說:「因而符合性慾異常亢進基準的個人,可能經歷人生重大挑戰和後果。」他說,性慾異常亢進病人會過度手淫、使用色情媒介、網路性愛、召妓或與多名不認識的人發生性關係。他們在過去一年平均擁有15名性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