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广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冯慧光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广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的报告》。据报告,截至2012年6月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14.0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786.1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202.39亿元,其他相关债务余额425.49亿元。这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列入监督工作,也是广州首次亮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总账本”。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1年末,广州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总体债务率为69.49%,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总体偿债率为15.45%,均低于国际公认的100%债务率和20%的偿债率的警戒线标准。
虽然专家认为广州地方债风险可控,但也应该看到几个问题:
一是1997年至今,广州市地方债务增近60倍,远高于GDP和地方财政增速。
二是以政府负债为基本支撑的招商引资模式,已经造成了很大的负面效应,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绝大部分地方债来源于向银行借贷进行土地储备,使房地产高度金融化,形成房价只能升不能降的路径依赖——从债务来源看,2010年末广州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来源于银行贷款2354.73亿元,来源于发行债券57.55亿元,来源于上级财政转贷36.15亿元,来源于其他单位和个人26.11亿元。债务支出投向显示,2010年末中已支出的债务余额2289.30亿元;其中以市政建设、土地收储、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三项支出为主,合计2077.91亿元。除此之外,用于农村水、交通运输、工业、教育、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学文化、卫生及其他支出211.39亿元;
大量土地用于补贴性招商引资,成本全部都集中于房地产用地,形成房地产补贴实体经济的奇特经济结构,导致房价居高不下,民众怨声载道;
由于地方政府征地大量用于非房地产建设的招商引资,所以民众以房价为参照的地价期望值和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土地出让价为期望值的收购价格发生巨大落差,拆迁征地矛盾突出;同时由于民众在被拆迁征地中所得甚少而房价甚高,又形成民众购买力和房价物价之间的巨大落差,对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埋下隐患。
以上三大矛盾,加上随着拆迁征地补偿有可能大幅度提高,这种以土地储备为支撑的地方债发展模式注定不可持续,而各地在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城市化过程中仍面前着大量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巨额费用支出,比如广州未来4年就将修289公里轨道交通,很需要钱。巨额资金从哪里来?显然不能从传统的地方债模式中来,而应该另辟蹊径。
新的途径其实并不难,就是从政府负债向社会负债转变!这也是未来中国区域竞争和经济结构转型大趋势。谁最先最快实现这个转变,谁就将获得未来竞争中的“先发优势”。
和政府负债相比,社会负债有节约、高效、安全的优点。它主体明确,责权利高度统一,膨胀速度不会像地方债一样快;也不会像地方债一样,因为最后是中央托底(要么是税收要么是超发货币化解呆坏账)而出现只管负债不管还债的情形,腐败风险和债务风险都远比政府地方债小得多。不说别的,本次广州市的审计报告发现,在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闲置半年(含半年)以上资金共达10.05亿元,资金闲置期间累积支付利息就高达0.41亿元。如果不是由地方政府负债,而是由市场竞争主体自行负债,出现这种“纳税人的钱不心疼”的概率要小得多。
同样是负债发展,负债主体由地方政府向市场主体转化,意味政府职能的转化,政府不再亲力亲为地进入招商引资第一线,不再成为竞争和市场主体,而是只提供公平的政策和法治环境,由市场主体自行竞争。哪怕如城市地铁这样未必能赢利甚至需要低票价维持的公共工程,也可以由独立的市场竞争性主体来完成。比如北京地铁四号线,就是由京港地铁公司拥有该线路的特许经营权,4号线也成为大陆地区首个公私合营的轨道交通线路。如果在规划设计之初就确定由私营机构建设、管理和运营,但是要保证其公益性,也不是没有办法做到。办法也有可循路径:在一些重要地铁站口附近,预留部分地块由地铁公司进行商业物业建设,等地铁运营后,用地铁商业物业的经营利润补贴地铁运营。
总之,只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和创造力,政府最大限度地退出市场,政府的地方债务风险就不会越积越多。更重要的是,哪个地方率先实现债务主体由地方政府向独立市场主体的转变,就意味着哪个地方的投融资环境得到改善、哪个地方的发展成本得到降低,自然而然,它意味着那个地方整体的区域竞争力就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