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彰化檢方偵辦教授涉嫌詐領專案研究費案,涉案教授多達100多人,檢方採分批結案,這15名教授及30名助理是第一波。被起訴的教授和助理幾乎都坦承:「為方便專案研究能順利進行,在核銷開支上有些便宜行事」,但所有的經費都實際購買研究所需器材和耗材,絕無挪用在私人用途。但檢方認為無法證明所言,均依貪汙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罪起訴。
教授以不實單據核銷研究費陋習由來已久,幾乎已成學界公開「秘密」。檢方表示,一次查出涉案教授多達上百人也很「訝異」,只要法令許可,檢方原則採「從寬、從輕」處理。
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大學教授所涉的弊情,幾乎都是向廠商拿不實的發票核銷專案研究經費,金額從幾萬到50多萬元;檢察官依個案衡量涉案情節輕重,作成起訴或不起訴;這波結案的教授,有三名因單據核銷明確獲不起訴。
國科會副主任委員孫以瀚說,國科會已經放寬經費流用規定,現在只能「希望司法通融」,擔心將會影響人才返台服務意願。
孫以瀚指出,浮報、虛報研究經費有兩種:一種是用研究經費中飽私囊,這是「不可以也不值得同情」;另一種則是都用在研究上,但報帳、核銷的名實不副,這種狀況「於法不合,但可以同情」。
孫以瀚認為,這些被起訴者的行為都是在修改規定前發生,希望法律上能有解套方法。如果用貪汙治罪條例「對付」這些大學教師,不符比例原則。孫以瀚也說,國科會最近很努力留才、攬才,此事一出將讓國科會的努力完全瓦解,以後也沒人敢回台灣服務。
蒋伟宁翁启惠朱敬一联合声明:勿以贪污办教授(台湾《联合晚报》)
十多名台湾大学教授以不实发票报帐,遭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引起学术界震撼。台湾“中研院长”翁启惠、教育部门负责人蒋伟宁、“国科会主委”朱敬一5日紧急会商后,下午将发表共同声明,呼吁检方不要以贪污罪,追溯没有把研究费放进自己口袋的教授。
朱敬一今(6)日上午提出三点呼吁,强调:一、会聘律师对单纯品项不符教授,提供法律协助、二、根据“科技基本法”第6条最后一项,科研采购不适用相关采购法,检察官依法侦办时,不以贪污罪追溯。三、希望司法机关多了解学术研究本质,让学术与公务分轨。
“中研院长”翁启惠表示,他5日与蒋伟宁、朱敬一会面讨论后达成共识,认为应该将“公款私用”与“公款公用”做区分,希望公款公用的部分检调能从轻发落,并尽快与行政机构负责人陈冲会面,针对制度面进行总检讨,让研究经费使用可以更具弹性。
朱敬一举例,嘉义大学教授余哲仁教授,2011年因为一件100多万元新台币的建教合作案,被“最高法院”判刑定谳。但在学界看来,余哲仁如果直接拿厂商给的建教合作费买仪器,可能什么事都没有。但他正因为守法,把建教合作案经费纳入嘉义大学校务基金再请款,中间因为报帐程序太复杂“买A报B”,最后落得被判刑入狱。
朱敬一强调,法官判案有一定的专业和考量,但是余哲仁教授的判例,从判决书中,看不出有任何一毛钱人了他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