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在國慶演說中呼籲中國大陸,要「正視中華民國客觀存在的事實」。然而,她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卻不斷出現挑戰「中華民國」、暗指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的主張。這些憲政主張讓備受爭議的「法理台獨」重登檯面,可能成未來最高釋憲機關「大法官會議」的主張,不但挑戰「中華民國」法理,步上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的老路,既跨越中華民國憲政紅線,也可能越過兩岸紅線,引爆衝突。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引用東西德先例,論證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後,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公然表示,「中華民國是被廢棄的國號」;另一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指唱國歌是「配額用完、給付不能」等言論。大法官本是憲法的解釋和維護者,如今被提名人竟是「毀憲」高於「護憲」,未來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後,這些「無視中華民國客觀存在」的「台獨」或「獨台」論者,將如何釋憲、如何折騰中華民國憲政,著實讓人憂慮。
許宗力和蔡英文在李登輝主政時,擔任「強化中華民國台灣作為主權獨立國家地位」小組成員,兩人對中華民國法理基礎的信念已有十幾年默契,都是當年「兩國論」催生者。問題是,當年的研究幕僚不必擔當政治責任,現在的總統與準司法院長角色,卻有毋庸置疑的憲法維護者重任。如果他們對本身職權的認知,只是冠上「中華民國」的「這個國家」,不僅推翻中華民國憲政的既有法理,也將實質顛覆兩岸關係互動基礎,影響可能甚於當年李登輝的「兩國論」。
許宗力說,他所認知的中華民國主權不包含大陸,憲法增修條文所謂「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只是政治宣示,不具效力。他既不承認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訂定增修條文的基礎,更直接否定增修條文第11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這樣的法理認知,拆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法源,也棄守蔡英文一再重申的「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的承諾。司法院長是大法官會議的當然主席,蔡總統提這樣的人,政治信念與憲法主張背道而馳,目的是釋憲、護憲,或是毀憲、制憲?難道不在意早已低盪的兩岸關係,使兩岸重啟對話之路雪上加霜?
蔡政府以「善意說」傳達給北京,但透過這幾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說法,「善意說」反而變成極富心機或陰謀的「惡意」布局,讓原本具「一中兩區」的憲法意涵,直接切割為「事實獨立」與「法理獨立」的兩岸「兩國論」,傾獨走向遠遠超過駐日代表謝長廷曾主張的兩岸「憲法一中」,直接挑戰中華民國憲政基礎,甚或可透過釋憲,賦予中華民國「新地位」。
蔡英文或可藉這是依循憲政體制,總統無權干預司法獨立。問題是,司法院長、大法官被提名人是總統的選擇和意志的貫徹,在民進黨占立院多數下,顯然會被立院同意任命。公投、修憲可改變憲法和台灣現狀,釋憲也可對中華民憲政體制造成重大影響。過去大法官會議釋憲,有效地推動終結萬年國會、遏止國大延任等,也對「一中兩區」的實質意涵作出過關鍵解釋。
如今許宗力全盤推翻「憲政現狀」,加上許志雄等「毀憲」言論,根本是對中華民國憲政運作作刨根挖底的「革命準備」。蔡英文施政不彰、民調雪崩,似在改變風格,不再矯飾其「維持現狀」的和解假象,想走自己的路,不僅不理會外界對許宗力「再任」大法官屬違憲的抨擊,更無視輿論逾越提名人踰越憲法權限的質疑,只怕演變成國家走向的大調整,甚或「去中國化」路線的再強化,讓人對兩岸關係更悲觀。
蔡英文口頭上未放棄善意,但政策主張、人事任命處處顯露回不到「九二共識」,連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能否堅守、不「去中國化」,都在走險路,這樣依附深綠勢力的主張走下去,無異在憲政紅線上行險玩火,必然引爆兩岸衝突,讓台灣承受難以負載的變局和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