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肯定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为进一步做好领区2023年度“优自奖”报名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3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A、B两类,申请人为自费留学人员,所在学校属于洛杉矶领区,包括南加州、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夏威夷州、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美属萨摩亚。
1. 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4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2. B类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 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A类或B类,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二、奖励金额
奖励方式包括获奖证书和奖学金,具体信息请参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42 。
三、评选办法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2.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申请程序及有关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2月29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申请。
2. 洛杉矶总领馆教育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回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
3. 本次申请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23年3月1日前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按要求将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参考附件1)和申请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 educationsection@gmail.com 。
咨询方式:
邮箱:educationsection@gmail.com
yzj_support@csc.edu.cn (技术咨询)
电话:213-807-8009
附件:
1. 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2. 申请人信息表
3.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