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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填“婚姻状况”表,有一项叫 common law,啥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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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侃哥 | 2024/2/16 13:15:51 | 浏览:1509 | 评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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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同学在国外填表,在"婚姻状况"一栏里发现了"common law"的选项,不知何意,便跑来问我: 来看看表格的截图: 在生活中,我们会填到各种各样的表格,特别是出国签证的时候,会用英文填写,其中有一个必填项是“婚姻状态”(Marital Status)。一个人的婚姻状态有很多种情况,我们通过该同学的截图,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情况: 1.single:adj.单身 2.married:adj.已婚 3.separated:adj.分居 4.divorced:adj.离异 5.widowed:adj.丧偶的我相信前面几条大家理解起来没啥难度,最后这个 common law 是什么鬼? 这个 common law 的说完整应该是 common law partner,属于西方的一个法律术语,定义是这样的:Common-law partner means, in relation to a person, an individual who is cohabiting with the person in a conjugal relationship, having so cohabited for a period of at least one year.“普通法伴侣”就某人而言,指与同居关系同居的人,如此同居至少一年。对于有结婚证的婚姻,我们通常称作“法律上的婚姻”,对应的概念应该是 married,而上述这种 common-law partner 可以翻译为“同居伴侣”。西方某些国家在法律上承认同居伴侣等同于有结婚证的婚姻,同居伴侣在生活各方面享受和已婚配偶一样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这种有实质上的夫妻关系,但没有去政府机构办理婚姻登记(没领结婚证)的情况,通常被称作“事实上的婚姻”。“同居”的情况在我国也不稀奇,我身边有就某些朋友摆了喜酒,也住在一起,但就是不领结婚证,也不生孩子...不过我国法律不承认同居关系就是夫妻关系,所以这一点中西方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同居关系”用英语表达就是 common-law relationship,这种关系里的个体被称为 common-law partner(同居伴侣),这是一种“事实婚姻”,英文叫 de facto marriage。(*de facto 是法语,意为“事实上的”)。对了,顺便说一下,common-law 和 cohabited(同居的)是一个意思。另一点需要注意,“同居伴侣”不一定是异性,国外有很多同性恋者选择一起生活,但不结婚,所以 common-law relationship 也经常用来委婉描述同性恋者的同居关系。So what's your marital sta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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