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矽谷華裔工程師--44歲的美國公民李嵐及36歲的中國公民葛躍飛被聯邦政府控告竊取商業機密到中國案,在聖荷西聯邦法庭聆訊三個星期,12位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6日後,昨日裁定兩被告兩項偷竊台積電公司商業機密罪名不成立,但兩被告其他三項主要被控的商業間諜罪,陪審團卻未能作出裁決,法官最後祇有宣布該案流審。
在陪審團對兩被告的三項主要商業間諜控罪未能作出裁決,主審聯邦法庭法官James Ware宣布該案流審後,該案將發還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研究決定是否重新起訴兩被告商業間諜罪,但兩被告兩項台積電竊密案因獲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的偷竊商業機密罪名則無論聯邦檢察官作出何種決定均將不會再被起訴。如果聯邦檢察官決定重新起訴兩被告商業間諜罪,兩被告將重新在聯邦法庭提控和遴選新一批陪審員和由另一位聯邦法官進行審訊,但如果聯邦檢察官決定不再起訴兩被告,則會撤銷有關控罪。兩被告昨日仍獲准保釋外出等候聯邦檢察官的決定。
該案兩被告在2003年7月被聯邦調查局調查,指兩人涉嫌在工作的矽谷公司 NetLogic Microsystem和台灣積電偷取超快電腦晶片資料,然後辭職,向中國政府的863計劃和中國解放軍申請創投發展基金,自己開設一家由中國政府支持的公司SICO Microsystems,Inc.,為中國政府謀利。
兩被告均否認被控的共5項罪名。該案經在聖荷西聯邦法庭審訊3個星期,12位陪審員退庭商討6日後,昨日裁定兩項竊台積電商業機密罪名不成立,但其他三項則未能作出裁決。
由於兩被告的控罪是十分嚴重,一旦罪名成立,經濟商諜罪最高可被判15年徒刑和50萬元罰款,外加賠償金。另外每項偷竊商業機密罪最高刑期為10年,罰款25萬,另加賠償金。
該宗拖延六年始進行審訊的案件,相信是第二宗美聯邦政府根據訂立已13年、在1996年通過的防止外國間諜在美公司偷竊重要商業機密資料的商業間諜法例,進行檢控及在法庭進行審訊的個案,但最後還是流審。
據法界人士指出,該案演變為流審估計是聯邦檢察官提出的證據並不是太充分和辯方律師團表現傑出的關係,而且辯方律師團挑選12位陪審員的策略亦是重要原因。因為該案兩名被告是華裔工程師,而控罪涉及中國,該12位陪審員中有7女5男,其中3名女陪審員是亞裔,另一位是亞裔男性,一位相信是印度裔女性,一位黑人男性,其他是白人,而12人中又有部分是在高科技界工作,所以兩被告獲得陪審員的同情分很高。
12位陪審員早在周四下午已向法官回報表示他們祇能對部分控罪作出裁決,而部分控罪則不能,但法官再召他們復出法庭,向他們解釋要再次退庭考慮是否可再商議全部控罪,然後再向法官回報。
12位陪審員在再退庭商議後,昨晨再向法官回報仍不能對兩被告的其他控罪作出裁決,法官遂召他們出庭,在正式聆聽陪審團對控罪的裁決後,宣布流審。(張耀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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