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事实:
江西德兴, 人口才30万的小山城却有10位副市长
吉林图们, 人口13万有8位副市长
河南孟州 人口32万人 9位副市长
在中国大陆,诸如此类,枚不胜举……试看“官”多“兵”少怪现象的背后:
首先是人口超编,然后是劳动力超编,导致机关和事业单位超编。缓解强大的就业压力,很容易成为超编进人最直接的导因和借口。
目前中国机关干部升迁途径比较单一,而干部的各项待遇都与职务、级别密切联系,对机关干部最直接、最实惠的激励就是职务和级别的升迁。因此,一些地方的主要领导为了在短期内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或出于其他目的,违规提拔干部,个别单位甚至出现了“官”多“兵”少、上级核定的编制还不够安排领导的状况。
一些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不强,是“闯红灯”行为频发的内因。个别领导干部把擅自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规行为看成是拓展事业、有魄力的表现,不以为过、反以为功。极少数领导甚至把机构编制看成是自家的自留地,完全把机构编制纪律抛在脑后。
有些大城市,平均一百万市民摊上一个市长,但在这些非常小的城市里,有必要养如此庞大的副市长队伍吗?假如再加上市委班子的副书记们。。。简直不可想象。难怪老百姓有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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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兴设10个副市长、河南新乡设11个副市长,安徽宣城市宣州区设10个副区长,安徽一贫困县临泉设10个副县长,当地有关部门无一例外回应称是符合规定的,均有4个挂职干部,不占当地政府岗位。
当地有关官员的说法,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研究中心主任兼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王学杰教授认为,“这肯定违反相关法规,而且不符合中央文件精神”。说是在“政府减员增效、精简机构的大背景下,即便10名副市长有3名是挂职的,在一个只有30多万人口的小城,也是不应该的。这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也容易造成办事效率低下”。细算一下,该市四大班子的领导加起来,平均3.25个领导管一个乡镇,不到八千百姓就拥有一个市领导,或者说那里的七千多群众(纳税人)就要养活一个市级干部。若把下面所有靠税收供养的干部加在一起,究竟多少个百姓养一个干部,虽然不得而知,但数字恐怕是惊人的。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去年2月,中央编办、监察部发布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纠正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的处理措施。不久前,中央纪委又颁布了《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填补了机构编制法制建设中的制度空白。10个副市长“符合规定”,符合哪个“规定”?不妨说出来,让民众也知道知道。这个要求并不过分。(魏俊兴)
官当到一定年头,就得动一动。人往高处走,这个动自然是指升迁晋级。按道理说,在梯级式、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官员体系中,只有上一层的领导升迁或退休,下一层的干部才有“挪窝”的余地。问题是,在一个层级之内,一把手永远只有一个,如果副职领导没有向上升迁的“空缺”,更多下级又到了不得不“提高待遇”的年龄,怎么办?于是,增设副职领导就成为一种满足干部升迁诉求的变通。需要被“安排”的干部越来越多,反衬出干部基数日益庞大。此外,在跑官要官的过程中,还掺杂着买官卖官。一些领导班子日益臃肿,不排除某些人通过增设副职肥自己的腰包。同时,这也表明增设组织机构、领导岗位的随意性,以及基层人大在预算审核、人员任命、考核监督等方面的形式化。10个副市长“符合规定”。的确,没有条文规定一个市只能有几个副市长,这似乎可以解释为“法不禁止即可行”。可您别忘了,行政遵循的是“法不授权即禁止”。否则,权力就可能是无边界的。(小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