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20日說,聯邦調查局在2003年至2006年間以調查案件為由,不恰當地獲取了數千份電話記錄,屬於違法行為。
司法部總監察長範恩說,司法部詳細審查了聯邦調查局索要數千份電話記錄的不當行為,以及有關工作人員對此應負的責任,並出臺了一份報告。他還強調,即使聯邦調查局在處理一些重要案件時有權索要電話記錄,也不能違反法律和司法部政策。
根據這份長289頁的報告,聯邦調查局在2003年至2006年間發出了700多封信件,以“緊迫情況”為由,向通信公司索要了數千個電話號碼的通訊記錄。然而,其中大部分調查案件並非事關人命或其他緊急事務,而且不少索要行為只是通過郵件、電話或便條,沒有按照法定程序。此外,聯邦調查局還曾謊稱大陪審團已經發放傳票索要這些記錄。
範恩敦促採取進一步措施,確保聯邦調查局在符合法律和司法部政策的條件下獲得電話記錄,避免這種濫用權力的事件再次發生。他還建議聯邦調查局審查相關人員的行為,以確定是否對其採取必要行動。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萊希在得知這份報告後說,美國人違反了法律就要承擔後果,就算是聯邦調查局官員也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 另一方面,聯邦調查局在聲明中強調,該部門只是獲取了被調查對象的電話接入和撥出記錄,沒有索要過電話中的具體交談內容。
司法部在2007年公佈的一份報告中也說,聯邦調查局曾濫用權力,在調查恐怖主義或間諜案件時,以不合法或不恰當的方式索取電話、財務或其他秘密檔案。(王薇 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