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證監會在上海組織了一場“新股發行體制與改革研討會”,就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問計。在新股發行被批評為“圈錢工具”的時候,對新股發行制度進行再次改革是必要的。不過,從上述研討會上傳出的信息看,新股發行市場化的做法似乎得到了肯定,這令人感到憂慮。
從中國股市發展的大方向來看,新股市場化發行是一種必然。不過,從中國股市發展的 現狀來看,新股市場化發行超越了歷史發展階段。就現階段的新股發行來說,有關各方必須正視中國股市不成熟的現實。現階段,不僅投資者不成熟,保薦機構、發 行人等也不成熟,就連股市制度本身都很不成熟。目前,中國股市並未有效解決大小限問題,並未有效提高新股首發流通股比例,而且新股發行仍然實行的是審批 制,這些本身都是非市場化的。在這樣一種非市場化的市場環境下,所謂新股市場化發行本身就是不倫不類的。
這種市場化發行的結果自然就是發行人圈錢的最大化。同樣是市場化發行,香港股 市的新股發行市盈率只有幾倍,A股卻能達到四五十倍、七八十倍甚至上百倍,新股發行的市盈率大大高于二級市場股票的市盈率水平。而這樣的發行結果進一步證 明了中國股市及廣大投資者的不成熟。也正因如此,新股市場化發行不利于現階段中國股市的健康發展。
正是基于中國股市、投資者都不成熟的現實,所以新股發行不應超越中國股市的發 展現狀,不應放任新股市場化發行淪為脫韁的野馬。新股發行市場化必須建立在窗口指導的前提之下,比如可以要求大盤股限定在20倍市盈率以下進行詢價,而中 小盤股則限定在30倍市盈率以下進行詢價。這樣的新股發行,才是與現階段的中國股市相適應的,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有利于股市的健康、穩定發展。
當然,中國股市也不是不能實行現行的市場化發股方式,前提是先把審批制改為注冊制,把面向公眾股東發行的股份增加到50%以上,把大小限一並納入市場化發行軌道中去。否則,市場化發股只能是發行人的圈錢工具。